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它不仅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在纪检监察战线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忠诚践行。
不越位,是对权力边界的敬畏。纪检监察工作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我们不能超越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去行事,在调查处理违纪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循程序和规定,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合法合规。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长,我坚持摆正自己的位置,对综合监督单位的业务做到不分管、不插手、不干预,充分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不缺位,是对职责使命的坚守。当我们发现有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亮剑”,绝不能退缩、畏惧,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懈怠,要打破“面子思想”,“铁面”执纪,让手中的“利剑”永不蒙尘。有一次,我们接到群众对某部门违规操作的举报,尽管调查过程中困难和阻力重重,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我们不断地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查阅大量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耐心细致地谈话,最终揭开了事情的真相,为群众挽回了损失。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不缺位是对人民的负责,是对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的忠诚践行。
不错位,是对自身角色的清晰定位。我们是监督者,不是决策者;是纪律的捍卫者,不是权力的滥用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人情世故所左右,不被利益诱惑所蒙蔽。记得有一次,一位相交甚好的老同学来找我,希望我在某个案件中能够“通融通融”,我当即拒绝了他,并向他解释了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最终,老同学理解了我的立场,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不错位的信念。
“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九个字时刻萦绕在我的心头,成为我工作中的座右铭。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道路上,或许会有风雨,会有“糖衣炮弹”,但只要坚守这一原则,就能挺直脊梁,用“萤萤之光”照亮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唐建东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