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光如流。转眼到案件审理室工作已经九个多月,在案件审理室工作的日子,犹如翻阅一本厚重而生动的书籍,每一页都写满了责任、挑战与成长。
从一头雾水到逐渐清晰
“主任,麻烦您帮我看一下这份形式审核意见”“主任,向市级备案的案件材料有哪些”“审理谈话是否必须进行……”还记得刚到审理室时,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好奇宝宝”,每天都有问不完的问题、想不完的疑惑和看不完的党纪法规。面对成堆的卷宗材料、紧凑细致的审理程序、繁重忙碌的工作节奏,如何“穿透迷雾”直击重点,一度让我这个审理“新兵”感到本领恐慌。
“案件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多学多看多做,从党纪法规中学、从案件卷宗中学,但最重要的还是在实践中学,只有多参与审理几个案子,才能慢慢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在高主任耐心细致的讲解和鼓励下,我静下心来,深入研读纪法业务常用理论、学习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以案情相对简单的轻处分案件作为切入点,从形式审核、与审查调查组对接补证、案件受理、阅卷审卷、审理报告撰写等程序开始,逐步熟悉把握案件审理的各个流程及工作重点。
经过请教、讨论、删繁就简,反复地检查、校对、斟酌、修改,我将独立起草的第一份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交到主任手中……
学无止境,勤则可达;志存高远,恒亦能成。每一个信手拈来的从容,无不是厚积薄发的沉淀,对案件的感悟和感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主任的帮助和指导下,我慢慢将自己融进去,学习从堆积如山的材料中寻找蛛丝马迹,从纷繁复杂的线索中抽丝剥茧,几个月下来,对审理工作开始有了“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认识和体会。
从“不敢开口”到“勇于开口”
今年五月,案件审理室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提前介入审理,面对第一次参与审理留置案件,我内心的忐忑不言而喻。
“怎么调查组收集的证据材料中被调查人收受钱款的金额与调查报告认定的金额不一致?”在核对材料时发现了一处问题,这将导致被调查人涉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发生改变,最终影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内容和涉案财物的收缴。
“调查组成员们是有多年查办案件经验的老手了,我这个问题提得有没有道理呢?”“行受贿双方都对这一违法事实认可并签字了,是否有必要再次核实补证?”“调查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再提出问题调查组会不会有抵触情绪?”我开始陷入迷惘和纠结,一方面担心自己对事实证据把关不严,一方面又怕因为自己审理经验不足看问题不全面,会被质疑专业性而不敢开口。
“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先与调查组沟通,了解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方向。”主任看出了我的疑虑,给我支招。对啊,先问一下情况。如果调查组了解情况,只要固定证据就行了;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再进一步核对修改、补充证据,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我第一时间向调查组反馈了审核意见,经过仔细核实计算,确实存在款项计算错漏的问题,承办部门迅速补齐书证材料和证人证言,最终,这起案件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牢牢守住了案件定性处理的“出口”。
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核案件的“关口”,对外沟通协作的“出口”,展现执纪执法工作水平的“窗口”,作为审核人员,敢于“唱黑脸”至关重要。在主任的“撑腰”下,我渐渐地从“不敢开口”转变成“勇于开口”,对经手案件的谈话笔录、证据链、办案程序、条款引用等各个关键点逐一审核,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在案件质量上不松口、证据把握上不打折扣,做到对每一起案件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妥协。
从“行以明理”到“身以融情”
接触审理工作之初,我一直认为,审理谈话就“走走过场”,准备谈话提纲和谈话方案、与被审查调查对象核对违纪违法事实,签字认可以后就结束了。
“同志你好,我们是镇沅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有关你违纪问题的这起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现依纪依法对你进行审理谈话,主要是核对违纪事实,听取你本人意见……” 七月的一天清晨,谈话室里,我们开始了对某县管干部违纪案的审理谈话。
“你们单位办案人员已经多次找我谈话,该认的我都认了,该签字的材料我也已经签过字了,还有什么好核对的,就这么点事情,三番五次找我,有这个必要吗?”谈话对象不满的声音传来,吓了我一跳。
“您先不要激动,审理谈话是保障被审查人权利的重要工作程序,请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我耐心地解释道。
像此类案件,执法机关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审查过程被审查人也对违纪事实签写了无异议的意见,为什么还要再进行一次审理谈话呢?我的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你是不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不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本身就是纪法意识淡薄的表现,党员酒后驾驶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主任义正词严地说道。
“这件事确实是我对自己放松了要求,给共产党员的形象抹了黑……”该干部惭愧地低下头。
“您应当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在工作和生活上每个人都会犯错的,况且这次的处分并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这件事是一次深刻的教育警醒,你不要总盯着处分本身,而应该放下思想包袱,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党纪意识。我们也相信,今后你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了……”
看着被审查人离去的背影,我感觉自己手中的谈话材料更有分量了。审理是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的最后一个关口,不是看上去的翻翻资料、走走程序那么简单,每一份处分决定,都关系到被审查人的政治生命和职级待遇,因此必须站稳站牢,以理服人。审理谈话是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也是与被审查调查对象零距离接触的最后一环,审理谈话既要有秉公执纪的力度,也要有“治病救人”的温度,只有谈到心里去,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触及心灵、唤醒初心,才能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
尽审之责,依理求是。九个多月的时光,我和每位审理人一样,埋头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徜徉在纪法条款中字斟句酌,但是在忙碌中我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正是每一分钟的踏实坚守,每一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每一次的协作配合,让我更有朝气、更有底气、更有锐气、更有正气地一往无前、奋力奔跑,努力为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刘颖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