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光如流。转眼,到案件审理室工作已经一年多,这些日子,犹如翻阅一本厚重而生动的书籍,每一页都写满了责任、挑战与成长。
“主任,麻烦您帮我看一下这份形式审核意见。”“主任,向市级备案的案件材料有哪些?”“审理谈话是否必须进行?”
刚到审理室时,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好奇宝宝”,每天都有问不完的问题、想不完的疑惑和看不完的党纪法规。面对成堆的卷宗材料、紧凑细致的审理程序、繁重忙碌的工作节奏,如何“穿透迷雾”直击重点,一度让我这个审理“新兵”感到一头雾水,本领恐慌。
“案件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多学多看多做,从党纪法规中学、从案件卷宗中学,但最重要的还是在实践中学,只有多参与审理几个案子,才能慢慢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 审理室高主任语重心长地说道。
去年五月,案件审理室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提前介入审理,第一次参与审理留置案件,我内心的忐忑不言而喻。
“怎么调查组收集的证据材料中被调查人收受钱款的金额与调查报告认定的金额不一致?”在核对书证材料时发现了一处问题,“调查组成员们都是查办案件的老手了,我这个问题会不会提错呢?”“行受贿双方都对这一违法事实认可并签字了,是否有必要再次核实补证?”
我开始陷入迷惘和纠结,一方面担心自己对事实证据把关不严,一方面又怕因为自己审理经验不足看问题不全面,会被质疑专业性而不敢开口。
“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先与调查组沟通,了解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方向。”高主任看出了我的疑虑,给我支招。
我大胆地向调查组反馈了审核意见,经过仔细核实计算,确实存在款项计算错漏的问题,承办部门迅速补齐书证材料和证人证言,最终,这起案件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高主任的引导下,我渐渐地从“不敢开口”转变成“勇于开口”,对经手案件的谈话笔录、证据链、办案程序、条款引用等各个关键点逐一审核,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在案件质量上不松口、证据把握上不打折扣,做到对每一起案件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妥协。
“同志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有关你违纪问题的这起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现依纪依法对你进行审理谈话,主要是核对违纪事实,听取你本人意见。” 七月的一天清晨,谈话室里,我们开始了对某县管干部违纪案的审理谈话。
“这件事确实是我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我平时尽职尽责,但是没想到工作这么多年还受到处分,给共产党员的形象抹了黑。”该干部惭愧地低下头。
“您可以换一个角度看问题,这次的处分并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这件事是一次深刻的教育警醒,希望您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今后的工作。”
“审理谈话既要有秉公执纪的力度,也要有‘治病救人’的温度,只有谈到心里去,才能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看着被审查人离去时轻快而坚定的步伐,高主任对我说道。
尽审之责,依理求是。一年多的时光里,我和每位审理人一样,埋头在案卷材料中抽丝剥茧,徜徉在纪法条款中字斟句酌,在忙碌中我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正是每一分钟的踏实坚守,每一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每一次的协作配合,让我更有朝气、更有底气、更有锐气、更有正气。(刘颖 || 责任编辑 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