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否了解本单位是否还存在对自身职责职能认识不清、把握不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是否对本单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县委、县纪委监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是否仍然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一连串的发问来自澜沧县委主要负责同志。
“巡察结束后要着力抓好整改,你们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澜沧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该县在巡察整改落实责任链条的健全和完善方面进行积极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进驻、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督办“六位一体”、环环相扣的整改闭环体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巡察组原汁原味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把关,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助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实行最严格的“销号”管理,持续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督导检查,做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明、责任清、数据准、无遗漏、不反复”,有效防止“雨过地皮湿”的“过关”思想。
“巡察发现问题是‘前半篇’,解决问题是‘后半篇’,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下真功、出实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深化成果等举措和办法,对巡察整改进行再督促、再指导,坚决做到见底清零、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