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委员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市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腐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省、市纪委和国家、省、市监委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落实在职责履行的各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落实政治责任、跟进开展政治监督。
2.发挥专职作用,强化行动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重点强化“一把手”监督、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强化精准监督。
3.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纠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以重点整治带动作风状况整体好转。一是铸牢正风肃纪防线。加强重要节点监督检查,节前注重提醒强化预防、节后抓好跟踪整改督办,责令48个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信息填写不完整、超人员陪餐等问题的28个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对存在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违规上烟、违规使用工会费等问题立案查处12件23人。三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7件10人。
4.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有力惩治,持续推进“三不”机制。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阻碍全面从严治党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案件办理工作中持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
5.坚守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全面规范县级巡察工作。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一是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第十一轮巡察,采取超常规措施,共派出14个巡察组,用“一托N”的方式,对15家县直部门和8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完成十二届墨江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整改落实情况评价、整改情况公示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委(党组)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缓慢、工作不力,空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委(党组)要求重新整改,促进问题解决,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前哨”,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6.紧盯决战决胜,坚持尽锐围歼,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摆在突出位置,锚定主攻方向,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促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7.突出理论武装,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通过强化政治品格锤炼、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作风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切实解决当前纪检监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更严一格、更紧一寸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和健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1354.82万元增加了102.77万元,增幅7.59%,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171.23万元增加了286.36万元,增幅为24.45%,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保险基数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83.59万元,减少率为100%,减少原因为2019年的其他收入183.59万元用于补发艰边津贴、提高工资标准及2019年1-7月绩效目标奖,而2020年未涉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4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08万元,占总支出的99.48%;项目支出7.51万元,占总支出的0.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02.77万元,增幅7.59%,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7.5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02.77万元,增幅7.59%,增加主要原因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5.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3%。项目支出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51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列入其他支出,今年列入项目支出(其中:市级配套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办公费7.06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办公费0.45万元,共计支出7.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1171.22万元对比增加了278.86万元,增幅23.81%,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90.27万元,项目支出7.5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临时人员保险。其中:基本支出160.6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6.5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3.1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万元,完成预算的6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6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的54.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是墨江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工作力度大,加大了对乡(镇)的扶贫工作指导,同时2019年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致使车辆调动比较频繁,费用多。2020年相对减少了以上两项费用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64万元,下降2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万元,下降3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5.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是墨江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工作力度大,加大了对乡(镇)的扶贫工作指导,同时2019年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致使车辆调动比较频繁,费用多。2020年相对减少了以上两项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9万元,占61.09%;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占38.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业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乡(镇)基层单位及相关县级单位业务往来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53万元,与上年对比206.98万元增加67.55万元,增幅32.6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44.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44.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8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GK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