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以工代训 选派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

来源:宁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28 09:18:07     作者:李永华 姚学文

近日,宁洱县印发《宁洱县选派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工作岗位培养锻炼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采取“以工代训”的方式,选派年轻干部或者新提拔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工作岗位培养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巡察工作熔炉中淬炼成钢。

《办法》规定,该县委将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在每轮巡察中选派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组从事具体业务工作。被选派的干部参加巡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轮、不超过三轮,在选派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

《办法》对被选派人选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被选派的干部要把参加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契机,勤勉敬业,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全面提升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办法》要求县委巡察组对被选派年轻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在加强巡察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同时,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反馈被选派干部有关情况。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派出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跟踪了解被选派年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锻炼期满后,被选派年轻干部要作出书面总结,报县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负责干部审阅。县委巡察办将对参加培训锻炼年轻干部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作出鉴定。书面总结及鉴定提交县委组织部,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巡察工作是对被巡察单位的全面“体检”,涉及被巡察单位方方面面的工作,被选派的年轻干部通过用心学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对此办法表示积极拥护:“我们将对被选派的年轻干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年轻干部锻炼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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