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来源:宁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4/08 18:09:00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采取 “一托三”的方式,于2022年4月8日至5月27日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8个县级单位党组及宁洱镇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凤阳社区、磨黑镇城镇社区4个社区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关键环节腐败及作风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对象办公地点设置巡察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举报电话:0879—3316333,电子邮箱:nexwxchb@163.com。

QQ截图20220408180833.jpg

对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如发现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请拨打县委巡察办电话:0879—3316333;来信请寄:中共宁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收。

特此公告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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