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你单位个别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十四届宁洱县委第四轮巡察向某党委反馈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时,参加反馈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门见山、直点问题,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提醒谈话。
近年来,宁洱县委巡察机构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相统一,以巡察画像为载体,进一步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在巡前准备、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把脉问诊,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该县委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要求,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巡前向组织部、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通过部门协作配合,整合监督信息,为其量身打造巡察重点问题清单,使巡察组在进驻前就勾勒出“一把手”画像轮廓。
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各巡察组通过召开巡察动员会,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一把手”的正反两方面评价,再综合“一把手”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日常监督评价等内容认真设计与“一把手”的谈话提纲,将“一把手”工作和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结合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方式,认真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巡察+纪检”联动,建立问题线索“直通车”,实现信息研判共享、问题快查快办。2022年以来,宁洱县委巡察机构对巡察“一把手”问题研判2次,发现“一把手”问题67个。
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根据了解印证的情况,在巡察报告中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准确、客观作出综合评价,通过“一对一”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督促“新官理旧账”,进一步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目前,书面通报6家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9个,约谈“一把手”6人。
“开展政治巡察,不仅仅要实现监督全覆盖,更重要的是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宁洱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督促“一把手”带头整改形成头雁效应,不断做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王国春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