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玩物丧志”一词,时常出现在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通报和案例剖析中。有人情趣庸俗,沉迷打牌、麻将;有人品味“高雅”,热衷摆弄盆景、收藏紫砂花盆不能自拔;有人专攻玉器、宝石、茶叶、名贵木材;还有一些看似普通的爱好,比如爱摄影、爱钓鱼、爱古玩……可最终,这些“兴趣爱好”背后,画出的是一条条贪贿的轨迹,不少党员干部在玩物丧志中,走上了违法犯罪和背离人民的道路。
玩物丧志,究其根本是思想信念出了问题,价值取向跑偏。苏轼曾在《王君宝绘堂记》中写道:“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当一个人喜欢一件事物到了无法分离的境地就会产生“玩物丧志”,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围猎”,从而心甘情愿地成为别人的“猎物”,拒腐防变的堤坝便会毁于一旦。如若物欲太重,玩而无度,任凭私欲疯长,无论其玩的是“何物”,结局终究都是“丧其志”,在物欲沉沦中不可自拔,直至逾越理性的界限、纪法的边界。党员干部当敲响玩物丧志、“因好致害”的警钟,防止思想变质,切不可不思进取、自我放纵,更不可在“玩乐”中输掉人生。
心怀“适度”,拒绝享乐主义。“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人人皆有情趣和爱好,党员干部亦然。但兴趣爱好往往有雅俗之分、高下之别。玩物丧志,必伴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玩的“等级”越来越高,就会越来越烧钱,从而滋生想方设法“捞钱”的念头,突破纪法底线,贪污受贿,堕落沉迷。对“物”过度痴迷,便是一个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不知不觉中这个枷锁越套越紧,自己最终也将面向深渊、走向灭亡。党员干部当从严拧紧“思想开关”,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诱惑,强化自控能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涵养正气,夯实思想阵地,建强精神家园,做到好之有道、爱之有度,不让心怀不轨之人有可乘之机。
心怀“法度”,不破纪法底线。纪法观是人们看待纪律和法律的观点,直接决定了人们遵守纪律、执行法律的主动和自觉。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纪律则少遵循。一些干部将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和职责使命抛在一边,沉溺于个人的欲念不能自拔,终“坠毁”的警钟不断敲响,党员干部当心怀“法度”,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摒弃“最后一次、下不为例”“一点小爱好”等错误思想,克服心理、作风的惰性,不放松对自我的要求,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全身心将个人前途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做一名不负党不负人民的好干部。(刘奕麟 || 责任编辑 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