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在中国人情社会是绕不过去的社交方式,春节将至,更是盛行之时。近年来,各地公职人员因违规吃喝问题被通报曝光的案例屡见不鲜,一顿饭、一杯酒、一份礼,看似小事小节,实则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上执行重要公务的党员干部,一定要谨防“舌尖上的腐败”,切勿入错“饭局”破了“廉关”。
多思“贪欲害”,挖空心思“吃公函”要不得。《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都明确指出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而有的干部却通过空白公函、虚假公函、一函多餐等方式,将公务接待函当作随意吃喝的“通行证”,不仅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思想道德品质,更破坏了纪律规定。党员干部要常思贪害之欲,坚决破除“吃喝小节论”的错误思想,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带头使用标准公函,为制度执行作示范当表率,谨防“公函”为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打掩护,莫让“小节”酿“大错”。
常破“心中贼”,隐形变异“吃食堂”要不得。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吃喝的力度越来越大,违规吃喝有了隐形变异新表现。有的党员干部转移阵地暗地吃,躲在单位食堂“开小灶”,甚至享用高档菜肴、烟酒,认为“喝酒越‘到胃’,工作就越到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奢靡享乐,伤害了群众感情,败坏了党风政风。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权力观,坚决抵制违规吃喝歪风,以淡泊之心待位、以知足之心待利、以敬畏之心待权,自觉远离违规吃喝,真正把精力放到事业发展上来,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常怀“律己心”,变着法子“吃下级”要不得。沉迷吃喝绝不是小事小节,巧妙包装变相吃、本级不吃吃下级,并不能改变“吃喝”的本质。有的党员干部对违规吃喝的严重性认识不清、判断不足,借干部调整、组织会议活动等聚集之机搞吃吃喝喝、迎来送往,满足个人口腹之欲后,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违规吃喝费用或要求下级支付私人餐费,不仅助长了阿谀奉承、享乐奢靡的不正之风,还庸俗化了同志同事间的关系。党员干部要带头筑牢思想防线,杜绝铺张浪费,减轻基层负担,守住纪律底线,抵制“饭局”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因饭局被“出局”。
算好“七笔账”,自作聪明“吃老板”要不得。俗话讲“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吃喝案件,很多落马的党员干部均是将“违规吃喝”转到“地下”,打着人情往来的旗号违规接受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逐渐从“工作中的小人情”走向“舌尖上的大腐败”。党员干部要算好“七笔账”,明确得失荣辱,注意节制欲望,着重提升责任感,牢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的基本原则,拒绝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因公确需企业协助安排的应自行在食堂食用便餐并主动支付餐费。要自觉刹住“酒桌政绩”的不良之风,管住嘴不乱吃,切勿因“吃”主动做了“投网之鱼”。(思茅区纪委监委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