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年轻干部必须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把“纪律”厚植于心田,不断涵养初心、廉心、信心。
在学习《条例》中坚守初心,争做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新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党自诞生之初就把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心心相印,血肉相连、生死相依。在新时代,年轻干部要有“有利于民者,必实心谋之”的思想,绝对不能搞劳民伤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之事。必须坚决整治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站稳人民立场,投入真情实感,捋起裤腿深入田间地头,串百家门,关心人民群众真实诉求,听百家言,竭尽全力把解民忧的好事办好、把惠民生的实事办实,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争取做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
在学习《条例》中构筑廉心,成为远离腐败的“绝缘体”。新修订的《条例》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依据,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等;针对“退而不休”搞贪腐、谋私利等问题,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等。这些规定,给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引导党员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也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年轻干部必须洁身自好,时刻警醒自己,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传承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即便在势利纷华中,依然近而不染;哪怕是野渡无人时,犹自独立横舟。
在学习《条例》中增强信心,练就攻坚克难的“金刚钻”。新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提高政治执行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曙光在前,我们面临着难得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这个关键当口,年轻干部作为新时代的“接棒人”,必须增强信心,容不得任何停留、迟疑、观望,一鼓作气、继续奋斗,决不能丢掉革命加拼命的精神,决不能丢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决不能丢掉不畏强敌、不惧风险、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勇气。必须要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保持“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昂扬斗志,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耿彪 || 责任编辑 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