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破法”大多始于“破纪”。纵观近年来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多数是从战战兢兢收一条烟、一瓶酒、一个红包的小节失守开始,发展到收受巨额礼品礼金、贪污挪用公款等,在“温水煮青蛙”中蜕化变质,最终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作为党员干部,要在以案为鉴中自警自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为民之心,展现党员干部应有的“样子”。
把理论武装作为“硬指标”,补足精神之“钙”,常修为政之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读书学习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工作要求、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自觉追求。”正所谓“学为思之源,思为行之先”。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终身课题,多吸“理论之氧”,在学中干、干中学,补足“精神之钙”,让血管中的“汽油”标号更高,让身体里的“引擎”动力更足,以高度的理论清醒绘就信念坚定的“政治底色”,提升从政道德境界。
把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保持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锤炼党性、加强党性修养是我们党的制胜法宝,也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但干部的党性修养并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加,锤炼党性修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久久为功的韧劲。古人言:“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于律己。”党员干部只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警自省、坚守正道、襟怀坦白,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把秉公用权作为“紧箍咒”,正确对待权力,常怀为民之心。“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党员干部秉公用权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党员干部才能切实做到公平正义。从以往查处的党员干部来看,有的把权力“公器”变成了为己谋利的“私器”,有的把公权当作为亲朋好友谋利的“利器”,失去了公平正义,忘记了初心使命。作为党员干部应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正确使用权力、规范使用权力,常念用权“紧箍咒”,常怀为民之心,常做为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金春梅 || 责任编辑 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