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纪内化为常识

来源:景谷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4/26 17:35: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这次学习教育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正所谓“无知者无畏”,从一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难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对“不能干什么”心中无数,触碰“红线”而不自知,越过“底线”却无所顾忌,最终行差踏错,小管涌沦为了大塌方,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个人及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从任命党委书记到进入留置,我居然一遍党章都没有看过……”在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中,刘岗的话发人深思、令人警醒,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他借口业务工作繁忙,对党规党纪、制度规矩的无知和无视,令其心无敬畏、党性缺失,最终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和违法犯罪的深渊。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无论说话、办事,都要划出“硬杠杠”和“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的使命任务和风险考验,我们需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要以此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原原本本学深学细学透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悟,不断涵养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和定力修为,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纪内化为常识和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以严格的纪律确保党的事业健康永续发展。(李晓芬 || 责任编辑 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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