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所欲不逾矩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7/26 17:40:00

“从心所欲不逾矩”出自《论语·为政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道出了规矩与自由的关系。“从心所欲”的精神自由,是在“矩”的范围内的自由。思想的自由源于心中有尺。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松一尺。正如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在学深学透上下实功。法律规矩是对个人自由最好的保障,而不仅仅是束缚。党员干部要在“深”字上下功夫,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唯有学深悟透,才能笃信躬行。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深入研讨,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习教育中把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思想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一体贯通,加深对党的纪律规矩丰富内涵的领会把握。

慎始慎微慎独慎行,在检视自身上用实劲。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欲壑难填者才会试图突破纪律规矩,要对照党纪逐条检视,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切实提升警示教育感染力和说服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守纪律规矩,慎始、慎微、慎独,增强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

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在行动转化上求实效。要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责任去思考、带着动力去实践,自觉做到“三省吾身”。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担得起重任、干得了实事。在深学细悟、笃信笃行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从源头上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陈奕璞 || 责任编辑 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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