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2002年至2015年,陈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19年至2022年,陈某某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上百万余元。
如此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退而不休”,利用身上的“余热”和“光环”搞腐败者并非个案。动动口舌,打打招呼,便能将事情办成办妥办好,不必亲力亲为却能“帮助”别人,在获得“尊敬”和认可的同时,自己还能因此收获满满,不动声色地实现“名利双收”,还“有效”规避了廉政风险,何乐而不为?事情果真是这样吗?非也!近年来被查处的离岗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充分说明退休并非官员腐败的“避风港”和“保险箱”,更不是“避难所”。退休官员被频频“挖”出来,有的是退休之后理想信念滑坡,心理失衡,心有不甘,最终晚节不保。有的是在岗在位时就“毛病多多”,缺乏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意识,守不住清廉,管不住手脚,故而离开领导岗位后依然收不了手,停不下脚,忌不住口,身上的“老毛病”难改导致,总想着“最后捞一把”,最终却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与制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退休,退去的是原工作岗位上的职责和任务,退休不是放松自我要求的理由,不是放松纪律之弦的“挡箭牌”,更不能用身上的“光环”去掩护和掩饰自己,发挥“余热”捞好处,“余热”一旦用错地方,便会后患无穷。
党员领导干部在岗位上辛勤工作了大半辈子,从岗位上退下来后,要客观正确地认识自己、定位自己,要感恩组织的培养与信任,让自己曾经有机会在为民服务的平台上施展才华,让自己有机会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过往弥足珍贵,来者值得珍惜。不能只知道“回望”,活在“过去”中“倚老卖老”,晚节不保。要知道展望,怀揣一颗赤诚之心继续前行,一辈子树牢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进了组织的大门,就是组织的人,不论是青春年少,还是垂垂老矣,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思想不滑坡,意志不衰退,情怀不更改。离职不离党,离职不离纪,退休不退责,退休不褪色,将“余热”用在正道上,让其在前行的道路上发出更加温暖、火热的光。(陶智兰 || 责任编辑 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