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努力在发展的进程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升幸福感与获得感。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确保教育公平,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革教育课程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人才。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要完善就业保障体系,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推动人岗相适、体面劳动,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确保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居住保障。还要健全社会保障网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等,加强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的救助和扶持,减少因生活无助而引发的绝望情绪导致的犯罪。
在发展中构建和谐民生。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对于重大恶性犯罪,检察机关需从重从严惩治,并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风险源头防控,防止极端案件发生。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和公正裁决,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要突出打击重点,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严重犯罪,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惩处。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司法效率,及时惩治犯罪,避免犯罪行为的持续危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要注重社会效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发展中强化监督守护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好自身职责定位,推动民生政策精准实施、保障人民权益不受侵犯。要聚焦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要将人民群众置于监督工作的核心位置,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紧盯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将责任扛起来、将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开展巡察监督,确保民生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刘逸飞 || 责任编辑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