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3 18:05:00

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2起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普洱市思茅区龙潭乡麻栗坪村原书记周胚芳冒领扶贫互助社借款的问题。周胚芳在担任麻栗坪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组织麻栗坪村扶贫互助社工作过程中,未按照扶贫互助社章程开展工作,未按时召开社员大会,未按制度规定公开公示互助社借款情况,自2014年以来以他人名义向麻栗坪村扶贫互助社循环借贷自用累计152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2021年5月17日周胚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普洱市镇沅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朱晓喜违规享受产业扶贫项目,与民争利的问题。朱晓喜在担任镇沅县恩乐镇副镇长、县发改局副局长期间(2011年至2016年),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合伙建席草河火龙果基地,为便于争取项目资金扶持,2012年5月22日注册成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东泰果蔬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朱晓喜曾利用职务便利向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陈某口头争取过火龙果产业扶持项目。由于火龙果基地效益不好,2014年4月,其余合伙人撤资,席草河火龙果基地由朱晓喜与其父亲经营。2015年,镇沅县扶贫办根据朱晓喜前期的争取及实地考察,将镇沅县东泰果蔬合作社果蔬种植纳入2015年宝钢股份公司援建镇沅项目,经报批实施后,先后2次将项目资金18万元拨付给合作社,该项目资金受益人是朱晓喜父子,无其他农户受益。朱晓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边做“官”、边办企业,违规享受扶贫项目资金18万元,2021年6月30日,朱晓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18万元予以收缴。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专项监督、巡察、村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74件186人4家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次。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及以下73人,其他人员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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