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办公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普洱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办公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及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办公环境管理,维护良好工作秩序,营造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委机关实际,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6方面进行整治,全面提升机关环境。
一、机关办公环境整治内容
(一)整理
1.办公室要干净、整洁,个人物品、衣物不允许放在桌面上;人员离开办公室,椅子必须放回办公桌的空当处,桌面物品按规定放置。
2.办公室电脑、网线等排线要用夹子、胶布等捆扎好,杜绝零乱、架空或拖地现象。
3.将不再使用的文件资料或破旧书籍、过期报纸等按机关要求的方式集中规范处理(每周五下午4:30—5:30由办公室安排工勤人员到各办公室集中收集规范处理)。涉密材料和介质按涉密资料处理规定严格登记交接办理,严禁随意交由他人处理。
4.将不经常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齐存放于柜中。
5.将经常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整齐放于办公桌抽屉中。桌面上文件架内的文件资料必须分类装夹,文件夹上有标识清楚夹内资料的名称,易于查找。文件架内禁止放置零散纸张及其他物品。
6.将正在使用的文件资料分为待处理、正处理、已处理三类,整齐放于办公桌面或边桌上,做到需要的文件资料能快速找到。
7.柜、办公椅、沙发等禁止摆放或搭挂任何物品,办公桌上可摆放1至2盆植物,但高度不得超过1米。
(二)整顿
1.办公桌、椅、柜、沙发、饮水机等物品放置要规划有序、布局美观。
2.办公桌面可放置党员身份或工作岗位公示牌、电脑、台历、电话、茶杯、笔筒,但要求放置整齐有序。
3.笔、橡皮、尺子等办公用具整齐放于笔筒中。
4.报纸、杂志等阅读资料看完后要收起,需要留存的整齐放于文件柜内或报架上。
5.文件柜柜顶禁止放任何物品,柜后、柜底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办公桌下面禁止摆放私人物品,如鞋子等。个人跟工作无关的物品必须放置到抽屉里。
(三)清扫
1.办公室防盗门、木门要里外清洁,门框上无灰尘。
2.办公区域地面清洁干净,要显露本色,无灰尘、污迹。
3.办公室内每天清扫一次,墙上不许乱贴、乱画、乱挂、乱钉。
4.窗玻璃干净透明,无污迹、无蜘蛛网;窗框洁净无污迹;窗台无杂物、无灰尘。
5.窗帘整齐洁净、无灰尘,悬挂整齐。
6.电脑、打印机等电器表面洁净,无灰尘;各种电器开关、线路无灰尘、无安全隐患。
7.柜内、柜外、柜顶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杂物。
8.办公桌面、边桌内外应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9.笤帚、拖布等清洁用具整齐放于门后。
(四)清洁
1.保持整洁,每天上班前对自己的卫生区进行清扫。
2.上班时间随时保持干净。
3.经常自检,对发现的不符合项随时整改。
4.下班前整理好当天的资料、文件,分类归档。下班后,资料、文件、个人物品禁止放在办公桌或边桌上。
(五)素养
1.工作期间人员保持良好精神面貌,禁止奇装异服,不得穿低短衣装,不得穿拖鞋。大型会议活动穿正装,仪容整齐大方。
2.办公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牌、玩游戏及上网聊天(工作内容除外)等。
3.多人共用一间办公室的公共办公区域;严禁在公共场合吸烟,吸烟统一到吸烟区内吸烟。
4.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待人热情大方,不大声喧哗。
5.工作时精神饱满,乐于助人。
6.工作安排科学有序,时间观念强。
7.不乱串办公室,不聚众聊天。
(六)安全
1.下班后,工作人员离开之前须将窗、门关好,空调和电脑、电灯及电源关闭。
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门不得摆放杂物堵塞,必须保持畅通。
3.消防器材前面不得堆杂物遮挡。
二、相关要求
1.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仪容仪表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严从细规范自身的仪容仪表,做一个文明人,做一个道德情操高尚的人。
2.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学习宣传,制定相应措施,强化教育管理,落实相关各项规定。部门负责人要对照标准时时开展自查自纠。
3.开展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检查。办公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负责执行检查,并进行评价打分公示。在检查中对办公室与规范化建设不相配和干部职工仪容仪表与职业不相称的行为及时纠正整改,开展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检查负面清单
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检查负面清单
办公室 (门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