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纪委做好再监督文章建立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机制

来源:市职教中心纪委     发布时间:2020/06/17 17:21:00

为确保上级和市职业教育中心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市职教中心纪委强化政治担当,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这一职能定位,建立《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中心督查督办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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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职责,明确监督责任。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中心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委书记和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对督查督办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工作直接责任人,按期完成承办事项。中心纪委对督查督办事项的程序性、规范性及实施过程中的执纪情况进行监督,不参与承办科室的具体业务工作,不代替职能科室的监督管理,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事求是,注重督查实效。《办法》要求,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心领导提出。督查督办以书面《督查督办通知单》形式,通知责任部门,同步开展催办查办工作,及时了解督查督办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督办,需要后续跟进督办的事项,可补充下发书面督办通知;对突发性事件和能用电话督办的一般性事项,以电话督办为主;对需要实地调查了解的事项,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督查督办工作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得当。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定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中心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规范程序,明确督查流程。《办法》明确督办流程和形式,按照立项、交办、催办、督办、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流程开展督办工作。对督查立项、责任分解、跟踪落实、情况反馈等进行了“一条龙”式工作机制梳理,凡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承办单位;需要多个科室共同办理的,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办理职责。

围绕中心,突出督查重点。中心纪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坚持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脱贫攻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文明城市创建、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好开学第一课等专项督查检查。下一步,中心纪委还将不断拓展监督思路,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将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的首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党建促教育教学提升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督促各责任科室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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