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普洱市委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市领导肖峰、李旭东、李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罗景锋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齐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市委反馈的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客观反映了普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怎么整改,怎么交账是普洱需要专题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普洱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见效。
第一,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提高整改自觉性。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事关管党治党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当作检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务必逐级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对巡视反馈问题在思想上完全认同,责任上全盘接收,整改上绝不迟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第二,强化协作配合,不断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巡视整改落深落细。
此次巡视是生态环保专项巡视,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是市委,但由于具体问题表现在部门,市委“面上”的整改需要各级各部门“点上”的整改来汇聚,整改落实也必须抓到部门,市政府组成部门,特别是生态环保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是整改落实的主责部门。市委办、政府办要牵头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要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整改落实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使问题整改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肃巡视整改纪律作风。
树立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理念,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整改监督的重要一环。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具体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日常监督,下沉力量,创新方式,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扫除监督盲区。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快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对任何阻碍、推脱、敷衍整改,或弄虚作假,搞数字整改、文件整改、选择整改,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带到巡视整改中的组织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年底工作抓好整改。
注重人员统筹、工作统筹,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学会“十指弹钢琴”。将巡视整改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握好本地区、本部门全年工作重点、核心业务,分清轻重缓急,及时查缺补漏,积极创新,勇于担当作为,把抓好巡视整改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与“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深化工作推进,以工作推进印证整改实效,奋力开创普洱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