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9 16:28:00

附件1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机关;普洱市思茅区监察委员会由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普洱市思茅区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普洱市思茅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为正科级。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普洱市思茅区监察委员会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普洱市思茅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完成上级纪委、上级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巡察办及巡察组设在区纪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向市委巡察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区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管理。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普洱市思茅区监察委员会共同设立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留置场所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派出机构设置如下:区纪委向区属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其中综合派驻7个,单独派驻3个,派出纪工委1个。

区委巡察办公室设在区纪委。根据上级部署安排,2019年新设立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巡察组3个,正科级,设在区纪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要认真研究谋划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聚焦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深入纠治“四风”;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四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是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4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3.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66.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6.69 万元对比,减少23.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退休6人,人员较2020年有所减少,预算资金基本支出根据在职人员数来进行测算,去年按照61人测算,今年基本支出按照58人测算;二是离休人员2020年死亡一人,离休人员较2020年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3.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3.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3.36万元(本级财力1543.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66.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6.69 万元对比,减少23.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退休6人,人员较2020年有所减少,预算资金基本支出根据在职人员数来进行测算,去年按照61人测算,今年基本支出按照58人测算;二是离休人员2020年死亡1人,离休人员较2020年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3.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35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74.79%,与上年2020年基本支出1215.69 万元对比,减少61.34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退休6人,人员较2020年有所减少,预算资金基本支出根据在职人员数来进行测算,去年按照61人测算,今年基本支出按照58人测算;二是离休人员2020年死亡1人,离休人员较2020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389.01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25.21%,与上年2020年项目支出351.00 万元对比,增加38.01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工资花名册人数是58人,新选调的6人已经收到商调函,经研究决定按照64人预算经费,多于去年的61人。二是留置案件办理较多,留置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816.53 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867.25万元减少50.72万元减少5.8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2.201(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01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331万元数增加58.01万元,增长17.53%。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33.34万元数减少17.08万元,减少51.2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9 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116.84万元数减少30.95万元,减少26.4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9.05 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64.26万元数减少5.21万元,减少8.1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方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210(类)11(款)03(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5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26.34万元数减少0.39万元,减少1.4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方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4.46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3.28万元数增加1.18万元,增加3.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方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8.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96.26万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104.39万元数减少8.13万元,减少7.7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1个预算19.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4个预算1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万元,与上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增长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较上年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94万元,与上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万元对比增加了87.94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工资花名册人数是58人,新选调的6人已经收到商调函,经研究决定按照64人预算经费,比去年按照61人预算多3人。二是留置案件办理较多,留置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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