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茅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首批县级联系点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办调研指导意见及联络点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推进全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方案》指出,要突出专职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重点,通过巡察纠正政治偏差。探索建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直接联系区委巡察组制度》,成立区委巡察业务工作指导组,对巡察工作开展调研。今年要以上级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巡察重点,在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在村(社区)巡察已取得成果基础上,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重点关注“村霸”、宗族黑恶势力、脱贫攻坚等问题。重点关注党政机构改革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拖延改革的行为。
《方案》要求,要不断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争取达到50%以上,提升巡察工作的贡献率和威慑力。要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穿插使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察培训,加强巡察前情况通报,根据每轮巡察的重点特点,优化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强化区委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抓住“三个重点”,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加强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
《方案》明确,要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制定出台《新提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办法》,每年按30%左右比例选择新任一把手兼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定《区委巡察组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工作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作出书面鉴定,并抄送同级组织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方案》突出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巡察工作‘监督的再监督’方向,将有力地督促指导我们更好地落实县级联系点职责,开展好政治巡察各项工作。”区委巡察办主任表示。
截至目前,区委共对63个党组织开展6轮巡察,完成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的75%,共发现面上问题620个,移交问题线索223件,其中问责29人,立案16件16人,党政纪处分4人,留置3人(1人自首),移送司法4人,整改资金3000万余元,清退违规资金410万余元。去年,区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中25.5%的线索来自区委巡察,巡察移送问题占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的68%,不断提高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