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纪委监委把“阳光监督员”制度作为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从社会不同行业聘请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的人员作为“阳光监督员”,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监督,充分发挥好社情民意“直通车”、促进落实“助推器”的作用。图为阳光监督员在威远镇云海村新村小组与村民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基层治理情况。(陶智兰 || 责任编辑 王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