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清廉底色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建设清廉村居,离不开群众的力量。如何调动每一户、每个人参与其中,墨江县纪委监委用活村民自治这一“妙招”,把“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监督员”这一理念“扎根”本土,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做到乡村振兴、清廉建设人人参与,和谐村居家家受益。
该县雅邑镇坝利村是典型的哈尼族村落,原属黑树林地区,长期以来,受自然、历史、社会等因素影响,过去该地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是当地党委政府的一块“心病”。
“多亏了张书记一班人,化解了我们的矛盾纠纷!”
说起村组干部活用村规民约为自己与邻居调解纠纷,坝利村荒田组村民张大叔至今仍心怀感激。
三年前的春天,张大叔的儿子因疫情原因,停课在家,期间与同村段大叔之子在山上玩耍时,不小心引发山林火灾。经核查,此次山火烧毁了1300余棵橡胶树,造成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事后,两家在赔偿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分歧,双方各执一词,县级部门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
多次协商不成,曾经亲密的邻里关系变得十分紧张。村党总支书记张金华了解情况后,带着荒田组组长和党员代表,多次上门调解,并召集当事人、村民代表在镇司法所人员参与下,参照应用相关法规条款和村规民约成功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
并且,在此次的矛盾调解中,张书记用村民自己协商制定的村规民约分清了火灾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明确了双方应承担赔偿的比例,赔偿时限等。
张书记介绍说,“坝利村的村规民约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对模板式定制、内容雷同、结构相似的村规民约进行‘修规补容’,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表述,列举了20条赔偿细则,对相关赔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调解群众邻里纠纷上十分管用。”
“村民代表通过协商制定村规民约,让他们做自己的‘主人’。”雅邑镇党委书记表示,通过自己约定、自己协商,把社会治安、移风易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方面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群众的行为习惯。
旧习破除,新风扑面。如今的坝利村,村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家家户户在婚丧嫁娶、家风家教、民风民俗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小村规”“约”出春风化雨般提升村民行为标准,化解村内矛盾纠纷,“规”出了良俗公序,“约”出了文明新风。(罗媛华 李丽琴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