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改为契机
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29 17:02:34

近日,普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学习全省州(市)暨县级联系点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指导督导云南巡视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巡察工作协作联动等制度机制及信息化建设等事项;专题听取了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齐晓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肖峰,以及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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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市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政治巡察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了市级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为推进全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刚刚结束的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市委各巡察组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盯上一轮巡察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部门职责,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回头看”,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各单位问题再督促、再起底、再检视,发现了一些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形成持续震慑,达到了预期目的,充分彰显了巡察监督的政治属性。巡视指导督导整改方案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问题准、措施实、任务明、责任清,要将整改作为今年巡察的龙头工程抓,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市巡察机构要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州(市)暨县级联系点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省委巡视办刘云明主任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内涵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充分认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着力打造“智慧”巡察平台,推动巡察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要结合普洱实际,坚持系统集成思维,要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贯穿制度建设始终,本着易行从简的要求,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巡察规范化,不断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总台账,建立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列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倒逼工期,加强跟踪问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见底。市委各巡察组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巡察报告,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确保巡察成果的高效运用,要积极参与巡视指导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规定,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巡察机构和相关协作部门,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换届之年巡察工作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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