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拖欠了18年的劳务工资要回来了

来源:景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3 18:03:00

一大早,手机铃声响起,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我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性的声音:“李副组长,方某欠我家的2440元劳务工资他转给我了。没想到我18年前生孩子住院和老公生大病急需用钱都要不回来的钱,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要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事情还要从景谷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景谷镇文联村开展村级巡察说起。当时,巡察组在景谷镇文联村大荒地小组走访时遇到了中年妇女李阿姨。她对我们说:“同志,我要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18年前我老公帮原文联村党总支书记方某打石头,但方某一直没有给我们打石头的工钱。我们三番五次上门找,但他一直不给我们钱, 太欺负人了!后来我老公生了一场大病,落下了后遗症,方某还是不给我们钱。”说着说着李阿姨的眼眶就湿润了。

“阿姨,您别急。有什么问题你慢慢说清楚,我们想办法帮助你解决问题。”我们连忙上前安慰。

那是2002年的冬天,李阿姨夫妇俩帮原文联村总支书记方某打石头61天,当时谈好的工价是40元/天,应该拿到工钱2440元。由于李阿姨夫妇当时信任方某没有签订务工协议,完工不久李阿姨生娃住院需要钱去找方某结工钱,方某告知夫妇俩说没有钱。再后来李阿姨的老公生大病,家人四处筹钱也没有筹到,李阿姨再次上门找方某要工钱,可他总是以没有钱为托词不肯支付工钱,这样一拖就拖了18年。

“阿姨,你们的钱拖欠了那么久,为何之前一直没有向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反映呢?”我问道。

“我们觉得乡里乡亲的,去告他,怕影响他的前途,因为后来方某通过考试选拔到镇上工作了。”李阿姨答道。

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楚!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不但不为民排忧解难,还拖欠村民劳务工资,这怎么行呢?巡察组立即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以边巡边改的工作方式,及时与镇纪委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在巡察组、镇纪委的共同努力下,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把拖欠了18年的工钱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李阿姨。方某因此受到了组织的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将巡察工作覆盖到涉及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这是巡察干部开展巡察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我们要始终保持为民之心,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发,为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李芳  刀光敏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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