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做实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 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09 18:00:00

近年来,普洱市、县(区)两级党委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于2020年底提前完成了对105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督促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1006个(整改率95.7%),推动解决民生问题133项,立案1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移送司法4人,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村(社区)党组织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由省委领导,州(市)、县(市、区)党委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省统筹、市推进、县主责,乡镇、村和县直有关部门整改”的工作机制。普洱市于2019年12月在全省州(市)中率先召开全市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现场推进会,市、县(区)党委召开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会议170余次,分级抓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政治责任,为圆满完成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地科学谋划、量身定制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方案,合理搭配、协同作战,累计组建204个巡察组、整合人员1086人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规范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50余轮次。市委巡察机构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6次,跟踪督促和提醒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塌进度的县级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3次,督促指导各县(区)规范填报对村(社区)巡察数据80余次,有效保障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如期完成。

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运用直接巡村、专巡带村、巡乡带村、“专巡+机动”巡村以及“日巡+夜巡”等巡察模式,点对点、面对面深入村(社区)、深入村寨、深入群众,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市委组建3个市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巡回督导组,对宁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9县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巡回指导督导,及时发现并指出在工作流程、问题定性、反馈主体不准等方面问题379个,破解基层监督难题287个,为各地巡察机构纠正偏差、弥补失误、补齐短板提供有力支持。

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集中业务辅导51期1100余人次,全面提升巡察干部运用“12+N”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各县(区)巡察机构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累计发现问题11501个、问题线索585件686人,充分发挥了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完善发展。坚持以“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注重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挽回经济损失和责成清退、上缴违纪违规资金共1937.72万元,在助力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助推基层“拍蝇”以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干部作风转变、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王国华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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