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对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政府外事办、县红十字会共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近日,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组织各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对巡察工作作总体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并强调新一届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明确,将强化政治监督,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围绕“三个聚焦”,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开展巡察,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工作责任、纪律作风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察组要求,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体检。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会上明确要求十三届县委巡察要从严从实查找各级党组织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腐败特别是基层微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增强基层治理质效。各巡察组要牢固树立“两职”的观念,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将严肃组织纪律、遵守政治规矩,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本着对党和本单位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领导班子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认真研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悉,本轮巡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联系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电话时间为8:00至20:00。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党史研究室、团县委;联系电话:18812335901;电子邮箱:pemlxcz1@163.com;县委党史研究室联系信箱设在县委大院内县委组织部办公楼旁,团县委联系信箱设在团县委大会议室旁。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工商联、县政府外事办;联系电话:18812335902;电子邮箱:pemlxcz2@163.com;县工商联联系信箱设在县工商联大门旁,县政府外事办联系信箱分别在县保密局旁和县政务局出口旁各设一个。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妇联、县红十字会;联系电话:18812335903;电子邮箱:pemlxcz3@163.com;县妇联联系信箱设在县妇联会议室旁,县红十字会联系信箱设在县红十字会大门前。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股室)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具体规定,“四风”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