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20日至3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4月23日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及时成立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和市国投集团公司、普洱交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和相关监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监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改工作推进体系,切实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进行。
(二)强化工作部署抓整改。市国资委党委和各监管企业科学制定《普洱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晰责任单位,及时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和推进会议,强化整改工作的动员部署,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坚持压实整改责任,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同时,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印发《2021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普洱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选题计划》,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干部职工党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能力。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印发《关于2020年普洱市国资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和《普洱市国资委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管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抓紧推进体制建设和改革事项,着力理顺监管国有企业权责,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盯紧监管企业人事、财务管理,规范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等重点领域,补齐监管制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加大企业服务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配合,依法依规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进程,努力解决监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该问题基本整改完成。
4.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提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突出领导带头、突出责任分解、突出跟踪督办,条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市国资委现行各项工作制度,盯紧工作制度短板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国资委工作规范高效。理顺党组织关系、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等问题;修订《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普洱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普洱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主任办公会和党委会的议事程序;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制度汇编》18项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向监管企业摊派费用”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普洱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议事决策,印发《关于开展“清廉国企”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运行,坚决杜绝向监管企业摊派费用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大调研力度,制定调研方案,6月上旬深入2家集团公司及11家二级子公司开展调研,全面厘清国有企业资产基础情况。建立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强化企业服务,帮助监管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助推企业优质发展。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确定培训选题,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3.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线,印发《普洱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两个集团公司组建清产核资(审计)”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监管企业资金资产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紧盯已经发生的违规借款担保、违规捐赠、违规报销等问题,认真分析,抓紧做好借款清收和违规报销资金清缴,做到应清尽清。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问题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约谈、批评等惩戒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已累计挽回经济损失8928.23万元,其中:收回到期借款本息8927.56万元,退回违规报销费用0.67万元。
4.关于“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抓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度的学习教育,加大对监管企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力度,督促监管企业规范做好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程序的及时予以约谈、通报等惩戒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监管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办公用房等重点部位的审核把关。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紧无函接待、超标报销、违规报销等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做到该清退的清退、该处理的处理,累计清退各类资金73.7万元。切实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各企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运行。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持续加大党性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企业党建工作,全面压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党委统筹管理能力建设,持续加大监管企业监督指导力度,盯紧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到下级公司兼职未报备、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完善党建入章工作和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突出党的统领作用,加强点对点监督和整改。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落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不断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紧扣“智慧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对“云岭先锋”APP使用工作督导力度,加快推进楼栋党建工作进度,提升党建工作效率。严格党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督促各监管企业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着力规范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核算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督促各党组织落实“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积极开展干部的人事档案复核工作。加大监管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加大对监管企业人员招聘、管理的督促、指导力度,推动企业规范干部人事和人员招聘管理。督促监管企业尽快完善公司章程,规范设置领导岗位,尽快配齐领导班子,探索建立监管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双重管理体系,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推动监管企业健康发展。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印发《2021年普洱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肃纪律规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将廉政警示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深化部门专题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通过进行廉政谈话、发布廉政提醒等方式予以提醒;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廉洁防线;坚持实名曝光,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对典型案件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建立国资国企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规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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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