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谷县委印发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对十四届县委五年任期内巡察工作作出规划安排。
《规划》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合理安排、适度调整,精心组织、规范开展,确保时间服从效果、力量匹配任务。原则上,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安排县委巡察不少于10轮、每年一般安排2至3轮,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从2021年开始,5年内完成对10个乡(镇)、55个县级部门单位、152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规划》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等方面明晰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以强化上下联动为主线,以推动改革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健全完善巡察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两个办法”,推动多种监督贯通融合,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优化巡察机构设置,配优配强配齐巡察干部,规范巡察权力运行。
《规划》明确指出,要统筹安排常规巡察,精准运用专项巡察,灵活开展机动巡察,实施组织“回头看”,有效实施复盘检查,将民族宗教“三化”治理、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食药环”、保密工作等纳入巡察监督的内容。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巩固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推动新时代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前,十四届景谷县委首轮巡察将于11月初启动,正朝着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