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清单化”方式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来源:市委第三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2/02/22 17:06:00

普洱市委第三巡察组坚持将“553”工作法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在高标准完成好每轮巡察任务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以“清单化”方式推进巡察工作有序精准高质量开展。

“订单”,建立问题清单。巡察进驻后,巡察组第一时间通过调阅被巡单位的党务、财务等各类工作台账,结合进驻前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等,召开全组会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梳理确定问题清单。

“派单”,明确任务清单。定期召开组务会,紧盯问题,细化谈话方案、明确组内任务分工,制定问题底稿、问题线索等任务清单,将制作底稿、撰写报告、系统录入等具体工作提前分配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核单”,压实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紧盯目标任务,细化谈话提纲、有针对性地延伸了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问题底稿四级审核制度,即首名承办人审核、联络员审核、副组长审核、组长审核,努力按时按质按量稳步快速推进巡察工作。(崔亚男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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