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对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外事办、县工商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6家党组织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继伟参加了有关单位巡察反馈会议。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县委共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以上6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要求,各巡察组分赴被巡察部门(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罗舜听取本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共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67个,立行立改问题25个,既有典型问题又有共性问题。有的形式主义流弊根深蒂固,材料照搬照抄现象突出;有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行为屡禁不止,纪法观念淡薄;有的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行之无效;有的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报销程序不规范;有的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上届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依然未有效整改;有的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的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力;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保密意识淡薄,纪律不严、管理松懈、措施不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整改“责任链”,齐抓共管同推进。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把发现的问题抓紧改、改到位、改彻底,以立足治标着力治本,以“当下改”推动“长久立”。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报备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反馈强调,本轮巡察是新一届县委巡察首战,要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集中发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要加大巡察整改督促力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而不改、敷衍整改、书面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处置,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全盘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一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从严、快速、务实整改。二是责任压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了事,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坚持把整改融入到单位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整改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规范和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被巡察部门(单位)全体参会人员,从发现问题、工作作风、遵守纪律3个方面,对县委巡察组的工作情况开展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双向监督双向促进。
据悉,本次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反馈意见27条,向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4条,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3条,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2条。巡察组还发现一些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周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