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巡察整改实行销号制 让问题不留“余账”

来源:西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08 11:53:00

“从第一轮的巡察情况看,部分单位对于上一轮巡察反馈、审计监督反馈存在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没有将监督的‘外部推力’转化为巡察整改的‘内生动力’。”在近期开展的巡察工作评析会上,西盟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对现阶段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见实见效,西盟县委巡察机构积极发挥巡察监督的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巡察工作评析会、共性问题反馈会、整改落实推进会等形式,让相关人员认识问题整改的重要性。结合西盟县实际,及时制定相关整改促进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巡察成果运用的“附加值”和“含金量”。

各派驻机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充分发挥其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围绕监督主线,立足标本兼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跟进、加强督导,协助被巡察单位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全程跟进,对单位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开展“过堂会”,压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及时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县水务局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及时联合县水务局召开巡察整改研究讨论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作出要求。该纪检监察组清醒地认识到,监督不能等,必须主动介入,迅速行动。

同时,为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县委巡察机构发出通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调整的,由新任主要负责人接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保障换届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延续性,做到“换人不换挡、离任不离责”,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抓好整改任务。

“我们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高巡察整改考核权重,不断释放强化巡察整改的鲜明信号。”县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效果较差和在巡察整改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被巡察党组织,将通过提醒谈话、约谈、问责、纪律处分和“回头看”等方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直至整改任务清单全面清零销号。(马雪雯 安恩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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