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底至5月中旬,十三届县委部署开展第四轮巡察,分别对岳宋乡党委及其3个行政村、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和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以及县人民医院党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领导班子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巡察组向6个被巡察党组织全部完成了反馈。
本轮巡察,各县委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盯住“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县委联系乡(镇)常委、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及6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参加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强边固防、污染防治、公路等级提升、全域旅游等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医疗卫生系统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主力军作用,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为维护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结合不紧密,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力;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彻底,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管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充分,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有的对上轮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责任要求、方法要求,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要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把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发挥好。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共西盟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细则(试行)》《西盟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引》等规定要求,坚决扛牢担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开展“地毯式”整改,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底见效。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全过程领导、督办、推动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提升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等问题要以事立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狠抓反面典型,及时通报曝光,同时统筹推进、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职责重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需长期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