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古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对全镇9个村党总支全覆盖巡察。2022年1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古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2022年1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古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12月5日召开古城镇党政班子联席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各村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古城镇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坚持一周一检查、两周一调度,听取各责任单位和9个村整改进展汇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理解不全面”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二是将镇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材料发到各村党组织,在村“两委”学习会、“三会一课”上集中学习,确保上下学习统一性;三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编印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
(2)针对“学习积极性不高,效果不理想,中心站所学习欠缺”的问题。一是认真完善落实学习考勤、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制度,做到每名党员干部职工每个月参加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少于4次,各村党组织、各中心站所每月组织专题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每天提醒学习强国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有偏差”的问题。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在农补系统网对全镇2021年享受种粮补贴的2852户农户、2022年享受种粮补贴的三批农户(第一批2920户、第二批2920户、第三批2875户)进行排查核实,认真核实核准耕地面积,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2)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不合理”的问题。全方面排查公益岗聘用情况,对不符合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剔除。加强对公益岗的履职情况考评,严把新骋用公益岗的入口关。
(3)针对“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的问题。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和包装,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经营主体初步确定,确保申请项目实施后能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作用。针对南京茶叶初制所闲置问题,镇党委政府及时与县茶特中心、初制所建设方对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将南京村茶叶初制所建设成为县茶特中心的实训基地,以基地带动撬动古城茶产业发展。
(4)针对“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走过场”的问题。再次组织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人口识别精准问题,严格按照《镇沅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做实做细月常规动态监测工作。
(5)针对“对产业扶持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按照《镇沅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资金运营实施方案》要求,对易地搬迁农户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运营方式、合作期限及分红要求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政策知晓率。
3.关于“担当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的岗位职责,督促依法依规依据履行职责。针对全镇2011年至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7个村19个小组未存入村代管账户的问题,已逐户通知到个人存回。
(2)针对“对矛盾调处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专班,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其中因存在矛盾纠纷无法确权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48户农户中,涉20户的矛盾已化解。
(3)针对“对“5+1”产业发展项目监管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5+1”产业座谈会议,经协商后,德须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完成与古城村、桂海村等233户合作农户第一次分红,承诺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剩余拖欠农户及村集体2年度分红。其次,与农康公司合作的8个村相关事宜,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镇沅农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5+1”产业项目分红调整会议纪要要求,完成调整后补充协议修改完善工作。关于跃华公司合作“5+1”产业项目情况,已将合作协议等材料报送法院处理。其中合作期内的部分土地被转租种植牛草,已协调承租方直接将租金补偿到农户。合同到期后,涉及的土地已协调退回,按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进行重新出租。
(4)针对“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前可行性调研,确保论证充分、能够落地、后期有效,避免盲目上项目。严格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突出施工过程管理,杜绝隐蔽工程,不擅自虚加工程量。加强项目验收、结算和审计,针对已建成的项目,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现场核实,签字确认。严把资金拨付关,对有审计要求的项目,根据审计情况拨付资金。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不实,工作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作风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古城镇2022年厕所建设任务202座,经过县镇村三级验收,分两批完成了建设202座,现已全部完成了建设,并由县级部门验收合格。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接待”的问题。一是坚持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镇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镇沅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古城镇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前置申报、审批和后期票据审核把关。二是针对出现夜餐接待涉及的资金,已要求相关责任人清退,并对其进行了教育。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经组织对2019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发现的违规报销的伙食费进行了清退。
(3)针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学习,严格按要求规范报销和管理使用工会经费。二是关于2021年将2名非工会会员纳入工会福利发放范围,目前已对超范围向2名非工会会员发放的福利进行了退清。关于2019年超标准发放“三八”广场舞大赛奖金,已按照要求进行了退回。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审核把关不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一是针对职工差旅费报销材料填写不完善的情况,镇财政、农经部门加强财务收支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事由不清的单据进行了核实并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费开支和报账材料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对村级财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镇财政、农经等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村级的财务指导,定期进行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督促村级财务要定期进行公开,相关资金要按时入账。
(3)针对“对村级财务、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评估等办法,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强化监督措施,确保管好用好每一项村集体资产。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党建工作不力,党建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建立机关党员联系指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制度,有效引领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二是党政班子成员利用下村开展工作的机会,到各自挂钩村组织村干部对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三是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全覆盖加强党务知识培训。
(2)针对“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多”的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党建工作要点,重点将各村党总支、各党支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末进行工作总结、支部规范化记录本记录等事项纳入总支书记述职重要内容,明确达不到标准的支部年底将评为后进党支部及软弱涣散党组织,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农村“六星”党组织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
(2)针对“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支部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于每月20日前完成云岭先锋APP录入工作。每月15日开始每日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3)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机关党员联系指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联系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关于“党员及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压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强化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不遵守纪律、不依法履职、不秉公用权、不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违反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
4.关于“活动室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全镇各村开展了1次小组活动室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为抓手,大力推进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每月定期规范整治活动场所室内外物品、对杂草垃圾进行清理。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多”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式向下级党组织下发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个人及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并根据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镇纪委督促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认真梳理排查个人及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并根据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强审核把关,对分管部门防控措施不具体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6.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监督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镇纪委班子,调整镇纪委副书记一名,为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级党组织执行六大纪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2)针对“村级财务清理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制度,并对各村财务进行清理排查。
三、下步打算
今后工作中,古城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再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在工作能力提升上再下功夫。认真研究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找准工作重点,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持续加大调查研究,多到村组调研,多听群众意见,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握规律的能力。
(三)在基层党建引领上再下功夫。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梳理全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以基层党建大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大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狠抓“三农”工作落实,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治理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路长制,大力开展“两违”整治,狠抓“厕所革命”,加快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
(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再下功夫。坚持严管与厚爱,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以班子成员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带动广大职工的能力作风转变。持续抓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继续做好村干部学历能力“双提升”培养。不断深化拓展干部监督范围,全面落实“大岗位”制的各项管理要求,着重加强对村“两委”和各中心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履职到位。
(五)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再下功夫。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5836002,电子邮件:zygcdzb@163.com。
中共古城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