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巡察整改+专项监督” 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景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2/14 16:40:00

“你单位仍存在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偏小的情况,非法电鱼案件时有发生,请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近日,景谷县委第三巡察组到被巡察部门单位实地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集中体现。景谷县纪委监委聚焦巡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行“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模式,以整改不过关决不放过的政治自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实际,县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强化实地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召开或列席相关会议、跟踪督办、审核把关、调研指导、公开曝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探索“十步走”工作机制,要求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巡察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集中整改、全面整改,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应通过适时组织实地检查、调研督导、公开曝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醒函、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坚持把审核把关作为检验整改质效的有效手段。“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交通安全生产、推进村集体经济运营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执行国有集体‘两荒’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不严……”整改监督过程中,专项监督小组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当场提出并责令其重新整改到位。

“在审核整改评估阶段,我们充分听取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汇总意见,对整改情况报告严格审核把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多方法多举措开展综合研判,精准查找问题背后存在的政治偏差、纪律作风、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深层次“病因”,商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建章立制、成果验收等具体措施,确保目标明确、程序严谨、取得实效。

此外,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巡”的震慑,紧盯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同时,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进行不定期“回头看”,持续打好巡察整改监督“组合拳”。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体推进慢、效果不明显的建立巡察整改约谈机制;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欺上瞒下、虚假整改、边改边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目前,十四届县委共完成五轮巡察,对10个乡(镇)、乡(镇)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28个县级部门单位、26所公办学校、6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发现面上问题4006个,移交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61件,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900个,整改完成达率97.35%,正在督促推进整改106个。(赵长虹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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