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有巡察组帮忙,这么快我们村的工作经费就被追回来了,谢谢你们了!”宁洱县同心镇马鞍山村某村干部拿着被“巡”回来的工作经费激动地向巡察组同志说道。久追未还的工作经费终于到手,事情还得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开始说起。
“我们组2021年工作经费1000元由原来的村委会副主任郭某某到镇上代领回来后,直到现在还没有交给我们,听说其他组也是没有领到手。”今年9月,宁洱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同心镇马鞍山村开展常规巡察,个别谈话时部分村民组长向巡察组反映到。
“这个问题你们向村上反映过吗?村干部是否知道这件事?”巡察组同志问道。
“这个事情我们多次到村委会反映过,他们给的答复是这笔钱被原来的副主任郭某某带走了,但他早就没有在村上任职了,我们小组上的经费本来就不多,希望巡察组同志帮忙落实一下这个问题。”从村民组长的话中看得出有些无奈。
“您放心,这件事情我们一定会搞清楚。”巡察组同志边安慰边记录下了这个问题。
“钱虽然不多,但无故没有把代领的工作经费转交给村民小组,已经侵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必须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了解核实,这中间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巡察组长在全组会上说道。
“之前的村委会副主任郭某某离职时未移交手头工作经费,现在还有25000多元在他那里,我们多次与他联系催他回来移交,但他一直没有回来,这个事情我们和镇上汇报过,我们也是拿他没办法。”巡察组人员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谈话时了解到。
经多方了解,巡察组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21年1月28日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郭某某为村委会副主任并兼任报账员职务,2021年3月郭某某到镇财政所报回1笔村组工作经费,后续郭某某支付了一部分村组工作经费,剩余的部分村组工作经费在他离职时未移交给村上,一直由其保管着。
“集体资金事关群众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掌握情况后,县委第二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反馈给该村整改。
“幸好你们巡察组来了,及时帮助我们整改并追回了郭某某留存的工作经费,要不然还不知道这笔陈年旧账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追得回来,太感谢你们了!”2023年10月17日,巡察组驻点结束回访该村时,该村村干部感慨地说道。
“对村开展巡察,就是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督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巡察组要注重问题立行立改实效,努力实现‘巡察一村、规范一域、整治一片’的效果,真正做到以巡察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表示。(张成平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