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1/16 14:52: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形成整改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反馈的问题一件一件梳理分类、一项一项分析研判,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议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事项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加强对巡察整改进度、质量、效果全程协调推进和跟踪问效,主要负责人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帮助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对涉及相关部门事宜亲自协调解决,对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多方咨询了解,坚持每周对各室(中心)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要求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纠正,严肃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五)坚持统筹推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抓好林草科研重点工作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林草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重新细化班子成员之间的分工,加强分管领导与各室(中心)上下沟通联系及班子成员之间的左右联动,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单位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创新发展。三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分级、专人保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知识2次,购置保密文件柜5个。

2.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工作。一是根据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普洱林草科技研究方向、推广重点和服务对象,使林草科研与地方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林农增收和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科技工作计划》,明确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服务事项,确保林草科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技项目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科技服务与基层一线需求相统一。二是研究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请、审批、执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出差事前审批程序,明确事由、地点、时间、人员等,防止出现不必要或不合规的出差;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二是加强对相关财经政策、文件和纪律的学习,规范财务经费列支管理,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三是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工会活动管理办法》,明确工会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办法,规范工会财务管理。

2.规范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清退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经费。二是研究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和市场方式取得的横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规范,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分类规范管理和使用。

3.严格规范执行项目合同。研究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按合同收取2022年技术服务费15万元,同时做好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确保合作成效。

4.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出租和管理国有土地,通过咨询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与承租方沟通协商,提出整改方案建议,已行文上报主管部门。二是及时收缴2022年租金、2023年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经费及设施设备费,按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市财政审批后根据合作协议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安全高效。三是及时将工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明确保管人和使用人等,确保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准确完整、管理规范有序。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2022年3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配齐5名支部委员。二是进一步抓牢抓实党建示范点工作,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林草科技工作融合发展。为挂包村提供经济林果绿化苗木1545株,助推绿美乡村建设。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严格参会人员范围、规范会议程序和步骤。

2.强化教育引导,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属室(中心)负责人签订《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按照《中共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分工及职责》《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抓细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突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2023年,共开展廉政谈话97人次。三是加强党员纪律规矩教育,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从身边的人身边的案件警醒自己,不断提高以案促改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3.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档案管理,为林草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保障。一是积极与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选优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二是争取通过引进、招考、选调等方式解决专业单一和平均年龄偏大问题,招收1名博士入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下派1名年轻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提拔1名年轻干部为中心负责人;推荐1名干部到省林草局学习锻炼。三是研究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试行)》《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突出业绩和贡献,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四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个人档案198份。五是对借调人员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六是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报告全面规范、真实准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巡察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运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上“漏洞”和“症结”,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新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林草科研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林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有力助推普洱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145824;联系地址:思茅区茶城大道32号;电子邮箱:peslckys@163.com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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