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整改任务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从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见底清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落实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部门及子公司巡察整改工作。
(三)深入查摆剖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从思想上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事项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从根源上堵住问题产生的漏洞。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持续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的管理规范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履职尽责。一是按照《普洱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整合目标,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整合工作,现已完成景东林业局9.1万亩、墨江林业局12.35万亩、普洱交建集团14.12万亩森林资源整合工作。二是按照全市林产工业“三片区”布局的战略部署,将不符合产业布局的镇沅林产品加工厂项目调出;国储林建设项目按照区域及资源集中度拆分为3个子项目分批实施。三是进一步厘清管理体制机制,现已明确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市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管理,于2023年9月5日完成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划转等相关工作。
2.全力推进林产业重点工作,“点燃”服务普洱高质量发展引擎动力。一是通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整合人工商品林合作0.84万亩。二是制定《新增50万吨化学浆原料保供方案》,积极推进景谷现代林产业“林浆纸”一体化新增50万吨化学浆项目建设。三是通过实时监测、及时治理的方式在宁洱县各乡镇积极推进实施小蠹虫综合治理项目,截至2023年11月已完成2.49万亩林地治理。
3.发挥核心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一是通过国储林项目建设、盘活市属人工商品林资源资产等方式,解决资源整合资金难、聚集性不强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公司森林资源整合管理办法,规范资源整合工作,加强流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风险意识,依法依规整合资源,规范决策程序。终止江城县宝藏镇草场《林地流转协议》,追回预付款。四是学习先进造林经验,制定印发《桉树人工林培育技术规程(试行)》,提高营造林质量。对于2021年至2022年营林造林不达标的林地,通过补植补造、加强抚育施肥等措施进行补救整改和监督管理,现已完成4783亩营造林地提质增效。五是强化人岗相适的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子公司负责人,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5021.68亩造林任务。六是认真梳理摸清未过户林地底数,与当地有关主管单位积极沟通协调,逐步完成权籍调查和林权过户登记。
4.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认真解读林业政策,强化风险评价机制,争取2024年国家森林抚育项目,保障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积极推进亚洲象公园建设项目的申报,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持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一是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董事会重组,成立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二级子公司以议事领导小组开展议事决策,提高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拟增设成立纪检监察室和内部审计委员会。
6.积极清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成立货款清收领导小组,统筹债务催收工作。建立货款清收台账,协调欠款方签订还款计划和承诺书,按期清收所欠款项,对拒不执行还款计划的客户采取法律措施。截至2023年11月,已收回33名客户所欠货款。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牢固树立成本意识。一是优化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森林抚育实施计划,逐步解决存量问题。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实施。二是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精细化管理,组织设备厂家和集团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三季度以来生产效率提升15%,原料综合利用率提升3%,能耗指标下降10%。三是建立“U8”系统销售台账,进一步规范销售全过程。加强采伐与销售的衔接,科学制定采伐作业计划,降低原料库存积压风险,并通过“以吨折方入库,以方出库”的方式,兼顾产品损耗。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集中学习,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不规范公务接待费和重复报销差旅费。
3.规范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是按照审计整改意见由原资金渠道归还专项资金。二是完善内部资金调拨审批流程,采用“集团总部统筹指导下的分散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监督管理模式。三是加强对费用报销审批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报销审核,并加强下属子公司费用报销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收缴会员会费、发放工会福利。
4.加强内控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一是组织公司干部职工开展法规制度、职业规范等专题学习培训。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二是对云河林木公司绿色廊道工程开展自查,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三是制定2023年度营造林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培育桉树苗200万株,避免苗木培育过剩造成损失。制定出台《普洱市云河林木培育有限公司苗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台账管理。四是修订完善《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涉林工程管理办法》,建立合作单位资质信用审核备案机制,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在项目招标、化肥物资采购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五是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资金调拨程序。违规借款已于2023年7月全部返还。
5.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一是不断完善云河林木公司制度,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对损失资产进行处置。对云河林木公司全员进行集体谈话,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感。根据《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排查出安全隐患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健全质量“三检”制度,完善质量抽检和考核机制。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一是按照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增设党委办公室,逐步配齐相应重点岗位人员,现有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定《中共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组织的经费预算及使用。二是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制定与生产经营相融合的党建工作计划,以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发展。
2.筑牢责任意识,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细化基层党建责任和任务,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推动党建任务落地、措施落地、责任落地。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费收缴相关文件规定,对2020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检自查,3名党员对少交纳的1118元党费进行了补交。三是严格按“规定动作”开展主题党日,不断丰富主题党日形式。现已组织开展“七一”建党节等主题党日3次。
3.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有序推进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并按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批,适时充实公司人员队伍。二是结合《普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职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编制《部门职能说明书》和《岗位说明书》,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和完善薪酬绩效机制奠定基础。与西南林大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加强校企人才培养合作。三是组织开展人事档案排查和培训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四是完善普林木业公司人员聘用手续,9人于2023年8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加强对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二是对领导班子分管领域、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和查找,结合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按照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拟增设纪检监察室,适时配齐专职人员,夯实监督力量。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本年度在集团内部开展谈心谈话76人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提升政治能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建章立制,健全内控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强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持续完善领导干部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用巡察整改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成果,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整改实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277505;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48号;电子邮箱:pelcyjt0918@163.com。
中共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