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切实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人员,及时催办、提醒和约谈,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解决。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及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2个。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突出政治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5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15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4次,举办市林草局直属机关党委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全市林草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
2.充分发挥优势,加强资源整合。一是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支持新建或晋升一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22个28.04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32%。全力支持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编制完成《普洱市亚洲象国家公园矛盾冲突处置方案》。二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截至目前,林产业集团完成资源整合86万亩。通过产业结构调研、培育龙头企业招商、完善产业链条、加大科技人才支撑等途径对现有530万亩林下经济进行提质增效,新增林下经济发展面积80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预计达80亿元。
3.强化政治引领,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一是印发《普洱市林长制工作“三张清单”制度》《普洱市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召开2023年普洱市总林长会议,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二是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林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在省指导组指导下,研究提出改革政策措施方案,推动改革落实。目前,《普洱市现代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已印发实施。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区)林草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开展非林地天然林调查核实及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破解林地与农地地块交错、权属证照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规章制度》,并及时印发各科室(站、中心、专班)严格执行。
4.强化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一是启动云景飞林、云景林纸新增50万吨化学浆生产线等一批林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培育壮大规上企业数量和质量,扭转全市林草企业层次低、小散弱的局面。二是强化林地草地资源管理,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图斑、草原督查图斑核查任务如期完成,共核查森林图斑13057个、草原图斑294个,查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林用草百日攻坚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三是全力打造以林浆纸、林板家居一体化为重点的产业项目,积极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林浆(纸)、人造板等产品产量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宁洱碳汇造林、森林经营增汇示范、退化林修复增汇示范、项目区碳汇计量监测等试点正有序开展,碳普惠交易走出了坚实步伐。普洱市被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列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市,全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县(区)4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17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镇2个,中国森林康养人家试点3个,国家森林乡村30个,省级森林乡村149个。
5.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隐患防控。一是全面加强亚洲象保护监测预警工作,修订《普洱市野生亚洲象肇事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能、压实责任,修订启动应急程序流程,变被动应急处置为主动预防防控,亚洲象肇事致人伤亡事件明显下降。二是研究制定《普洱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开发利用“黑名单”管理办法》《普洱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建立普洱市“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通过人防技防,连续37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三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普洱市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已100%完成整改。
6.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到位。聘请云南泛正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23年以前的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将符合核销的往来款及时报审核销。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对林产业集团的帮助指导,完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内容,修正林地整合范围,提高规划的操作性。二是印发《普洱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加快林草专项资金支付。三是严格开展监督考评,结合全市林业综合检查,每年开展两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综合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2.加强担当尽责。一是天保工程资金已按时完成各年度支付。二是加强招商引资,与金光集团、云南百顺木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百顺年产10万立方家居板材项目作为一期首个入园投资项目。三是完成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和作业设计批复工作,目前任务单位正在有序实施。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局党组对违规报销交通费的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做实做细2024年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做好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二是按照无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委托普洱合赢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2023年以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二是积极与国资公司对接,对3宗房屋面积有出入的房产重新按房产证面积变更入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一是结合“三服务”清单、机关书记特色项目积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党员大会、党组织生活会。机关二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参与率已达80%以上。二是组织1期党务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威远江保护区严格按照程序成立党支部。二是进一步细化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范围和权限,压实党委委员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截至目前,直属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7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使用固定的会议记录簿并由专人负责记录,规范存档,确保会议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
3.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年内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140人,个别廉政谈话40人次。
4.高度重视组织人事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条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强化履职担当、责任担当,注重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促提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林业综合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问题为动力,提振精气神,纠正错误偏差,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林草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水平,为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122655;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48号;电子邮箱:peslyj@163.com。
中共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