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医保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学习领会,统一认识。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医保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逐条分析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
(二)强化领导,迅速行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直属各单位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专门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细化分工,抓实整改。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研究部署与督促整改并重,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严格坚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8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3次,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部署要求,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巩固好、拓展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坚持结合实际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9月,组织召开全市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落实意见,制定《普洱市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做到边学习、边整改。三是坚持学用贯通。坚持在推动工作中学,切实做到以学促用。2024年,制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等内容学习培训,做好边学习、边实践;坚持在落实上下功夫,制定《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确保年度医保制度改革任务有序推进。2024年来,制定《普洱市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方案》,出台《普洱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责任清单》,主动申请参加国家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2.勇于担当尽责履职。一是把集采药品采购使用纳入医药反腐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复查抽查,推进集采药品政策落实;制定《普洱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持续推进价格调整工作。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将全市82家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制度改革范围,医疗机构覆盖率达45%,DRG付费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2%,DRG病组覆盖率达96%。三是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截至2024年3月,医保42项对外经办服务事项网办率为97.6%;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将医保码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提升医保码激活率和结算率。
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制定参保扩面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精准参保扩面。2023年,全市医保参保239.65万人,完成省级下达年度参保任务数100.03%。二是充分应用好参保执行率纳入市政府综合考评这一关键抓手,压实常住人口参保动员责任和户籍地人口参保兜底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医保码激活率和结算率。截至2024年4月,医保码激活率和结算率分别为90.13%和46.72%。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4.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与医保业务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部门责任,客观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根据保密工作要求,规范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做好岗前保密培训。
5.建立健全医保重大风险防范体制。一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基金预算收支执行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二是加强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普洱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责任清单》;加强医保基金风险预警管理,持续开展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评价;加强基金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做好预警监测和提前研判,提升应对处置基金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6.统筹落实国家安全、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医保领域安全形势,做好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2024年,正式启动上线运行全省首个普洱市“三医联动”应用系统,提升基金智能安全监管效能。二是强化部署抓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把落实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严格执行检查调研用餐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普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排查培训费用支付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的使用管理。
2.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是加强对调查研究统筹谋划,制定《2024年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及现场办公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调查研究。二是重新修定《中共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普洱市医疗保障保局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持续扎牢制度的“笼子”。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熟悉掌握采购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采购制度,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规范采购流程和工作机制,按规定实行采购对外公开。二是严格按照《普洱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部门业务经费支出预算,规范合理执行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合理调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资金,规范各项资金的列支。三是严格落实《普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制定培训方案,做好费用预算、报销等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2024年1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主题教育具体目标,按照主题教育重要要求,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检视问题,全面梳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肃认真抓好组织生活,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听取意见,结合党员思想状况、廉洁守纪等,做好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三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开展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一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
2.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重点项目清单和任务分解清单,抓好党组书记等抓基层党建“4个责任清单”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局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表彰程序,规范开展党内表彰。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规范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工作。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压实管党治党责任。2024年3月,召开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工作目标任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制度,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实施分类检查指导,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环境。2024年2月,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排查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等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4.贯彻执行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医保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2024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医保业务经办培训会议,强化医保经办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运用政策能力。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保干部队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县(区)成立医保基金运行监测评估机构。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政治站位。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2.抓紧抓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制定《普洱市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方案》,出台《普洱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责任清单》,主动申请参加国家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加强对基金使用日常性、常态化监管。二是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紧密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开展职工医保欠费清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结算拨付医保费用有关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抓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效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监督全局干部职工做到自 重、自省、自警、自励。压实监督责任,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 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巩固成果,构建全面规范的长效机制。坚持对已经整改完毕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持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倒查现有制度存在的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将成果有效转化为进一步推进管党治党工作的制度机制,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中共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