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第四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6/24 09:31:5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7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以下简称“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红十字会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红十字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保密安全巡察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机构、整改步骤及时间安排和整改要求五个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对账销号。

(三)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梳理各种风险隐患,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完善了民主决策、物资管理等制度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政治导向、丰富方式方法、拓展学习成果、推动成效转化,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并撰写心得体会。

2.认真履职尽责。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录入和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举办全市红会系统“红透指数”工作线上培训,提升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普洱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方案》《普洱市红十字会救援救助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以应急救护培训“五进”为抓手,广泛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截止4月底,完成公众培训24217人,取证培训355人。三是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人道资源动员”,2024年“5·8博爱在普洱”网络筹款67万元。

3.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办法》,规范物资接收、登记、分发各个环节手续,进一步完善接收管理台账。二是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仓库出入账登记和“博爱家园”项目管理。三是规范红十字会会员会费的收缴与管理,加强对县(区)红十字会和广大会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缴纳会费意识,定期发出缴纳会费通知,逐步提高会费的收缴率。2024年,市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带头足额交纳了会费。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及时进行通报。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三审三校”工作细则》,规范审核工作流程,把好稿件信息的入口和出口质量关。

5.加强保密日常管理。对密级文件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财务票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严格采购管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采购政策业务知识,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3.加强捐赠款物管理。制定《普洱市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募捐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定向捐赠的研判、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捐赠人与受益人有利益的捐赠行为。(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进行表决,讨论和决定人事事项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今年以来,党支部共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9次,严格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涉酒”“涉赌”“违规借贷”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三是围绕人、财、物等重点内容,按照摸清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细化防控措施的步骤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确保重点领域、岗位、人员廉政风险可控。四是要求监事会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监督,每年对20%—30%的受捐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及时跟进捐赠款物使用情况。4.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程序,着力选拔一批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同志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今年3月,经组织部门批准,通过岗位适配度评价考核转任1名年轻同志到市红十字会工作。(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上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复盘,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严格要求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出差期间未交伙食费的,一律不允许报销差旅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对下基层调研期间未缴纳的伙食费进行了全额补交。

3.严格规范红十字标识使用。对普洱博爱医院沿用原普洱市红十字博爱医院的宣传标语、标识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责令博爱医院停止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宣传视频和图文宣传。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增强抓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前期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不歇手、不放手,以更大的劲头、更强的韧性、更严的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任务件件落到实处。对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围绕红十字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汇聚人道力量、践行奉献之举,切实当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

(三)做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管好队伍、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及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德学,联系电话:13577935798;电子邮箱:peshh@163.com。


中共普洱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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