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党委书记3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被巡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了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下属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封堵漏洞,确保巡察整改质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学思用贯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一是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困难问题335个。二是筑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全市10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101个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达标率97.12%。市域内59家等级医院、115个乡(镇)卫生院、50个试点村卫生室实现互联互通,让群众就近获得优质的诊疗服务。三是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医共体建设,未实现人事统一管理的县从6个下降到4个,未实现药械统一管理的县从7个下降到5个。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建设了1个国家级、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个省级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全市公立医院执业(助理)医师3158人,注册护士5395人,较上年增加512人,增长5.75%。五是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100%设置中医科,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紧盯高质量目标,优化健康服务。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市报告肺结核患者较上年同期下降0.88%,全市报告发现麻风病均给予规范治疗。二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6家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2家成功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市11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设置精神科、眼科从7家提升到10家,设置老年病科从5家提升到8家,设立临床营养科从3家提升到6家。三是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建设。举办3期普洱市综合卫生应急队伍实战演练技能培训班,组织火车站前广场突发事件、应对7.0级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等演练。四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22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质量管理,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建设6个县级儿童急救站。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五是积极谋划健康产业发展。2024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21个,海南一龄集团项目落地澜沧县惠民镇。
3.积极补齐健康保障短板和弱项。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第二期修缮装修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做好院内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和引导,规范车辆停放,积极拓宽医院发展空间。二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省级4级水平,健康云平台的基层云HIS信息系统已实现与云南省慢性病报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了慢性病高危人群与患者筛选、上报以及全程管理。三是加大卫生监督执法。不断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力度,对各类应监督单位开展专业监督检查;完成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医院控感、公共场所等卫生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办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四是健全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制定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办法,定期对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校对,提高数据质量。
4.增强卫生健康领域防范风险意识。一是建立月度风险综合研判机制,每月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及分析评估。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三是提高加强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普洱市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危机管控工作预案》《普洱市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三级医院安防系统达标率已达100%。全市672家医疗机构与市内三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合同,集中处置率达99.27%。四是加强保密工作。制定《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保密工作制度》等8项保密制度,组织指导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日常保密工作和自查自评工作。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廉政谈话2轮,开展医药腐败领域作风和问题集中整治谈话1轮。三是加强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在重要节假日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纪律作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4次,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覆盖工作督导3次。
2.持续纠治“四风”。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全面优化投诉流程,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和满意度。二是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大对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易发腐败关键环节的监管。三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深入贯彻“1357”工作机制,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工作督查督办,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四是制定《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工作。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机关车辆运行维修和保养统一在政采云平台采购后进行。截止2024年1月,违规发放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已全部清退。
3.务实担当,履职尽责。一是积极推进健康民生项目。加快推进惠民健康检测,对36179人进行结直肠癌筛查,检出高风险人群3379人。二是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认真梳理“三项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工作,对接到的线索均按要求办结。同时,对10县(区)及12家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覆盖工作督导。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组织实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等慢性病防治项目。开展专(兼)职心理教师培训200人次,组织开展护眼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提高儿童青少年健康素养水平。将妇幼保健机构创等和能力达标列入重要任务考核指标。加快推进孟连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目前资金支付率27.4%。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中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2024年1月19日,召开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抓好问题整改。
2.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促进医疗业务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基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5期5400余人次。
4.加强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岗位上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储备培养青年人才4名,从县级部门选调年轻干部5名。2023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24.9%,较上一年明显提升。做好干部年度考核激励,2023年,干部履职考核优秀嘉奖287人,记功25人。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2024年申报了16个县级医院专科能力建设项目(薄弱专科),组织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申报创建三级医院。
2.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不断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使用车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推动整改,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落地。
(二)抓好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久久为功、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卫生健康委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149862;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3号;电子邮箱:pewjwdwb@163.com。
中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