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6/24 09:32: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普洱市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工作思路,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真改实改。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对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全面复盘,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问题复杂需长期整改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解决措施,对上积极争取汇报、对下从严督查跟进,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

(三)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集中整改具体问题,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实“长久立”。巡察整改以来,修订完善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财务管理、职工请销假和差旅费报销等一批制度。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多形式、分层次有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服务,开展“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加强对县(区)民政工作的督促指导,有效推动普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入挖掘特色亮点,打造了“小太阳温暖救助”“福彩公益驿站”“夕阳桥”等一批民政特色品牌。三是加强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以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例为戒为训,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体民政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重塑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全面有效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建立部门间困难群众数据比对机制,扎实推进“普洱民政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库”建设,提高数据对比精准度。持续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请立法的《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稳步提高;2024年计划公建民营养老机构3个,新增普惠养老床位378张。三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全市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61个,覆盖率为60%。四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把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慈善组织纳入市民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实施普洱市“阳光慈善”工程。五是强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市政府2024年十件惠民实事,预计9月底实现市级集中供养目标。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舆情,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偏不倚。二是坚持党组会议定期研究保密工作,每季度进行保密工作检查,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定期对国家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持续加强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印发《普洱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截至目前,32个社会组织与全市各县(区)民政局签订帮扶协议书。

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成效。一是落实《普洱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走流程、找堵点”办事体验活动,做好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二是结合民政工作职责,重点抓实养老、殡葬服务领域等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协调宁洱县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经营性公墓建设。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巩固主题教育调研成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一批调研发现的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订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强化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从严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按照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从严规范民政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行为。四是突出殡葬服务公益属性,严格执行丧葬用品价格发改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加强丧葬用品收费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明确专项资金的范围、用途、来源及审批流程,规范资金支出,及时跟进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前提交党组会讨论同意,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差旅报销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审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党建工作主题,持续开展“党建+关爱未成年人”小太阳温暖救助活动、“福彩·助学”“福彩·助残”等系列活动,积极构建在职党员与集中供养老人结对联系机制,创新推广“党建+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帮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制度和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制定局直属机关党委“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有效激励新时代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2.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预防作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及时堵塞制度执行和管理中的漏洞;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持续强化公职人员涉酒、涉赌、违规借贷等违纪违法问题整治,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

3.强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和综合分析研判,积极向组织推荐干部。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2020年以来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再排查,认真梳理问题并整改,坚决杜绝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情况发生。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推进市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整改。加强统筹调度,压实多方责任,现已完成所有单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清理审核市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相关报件要件,稳步推进项目整体验收移交工作。结合项目整治维权需要,依法开展起诉维权。

2.有序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启动司法程序全力化解相关县(区)民政部门历史欠账。二是强化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彩公益金、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监管,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个研究,发函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快整改。三是完成违规发放的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清退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基本完成整改和未完成整改的,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究,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时限,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监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的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解决对策,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检验。

(三)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充分利用整改成果,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汲取整改经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着力在抓常和抓长上下功夫,完善风险防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828329;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曙光路77号;电子邮箱:pemzdwb@126.com。       

                                                                                                                                                                                                                                                                      

中共普洱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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