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委第四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7/20 13:21: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7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崔亚男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赵志荣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其他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代表、近3年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列席会议。

崔亚男指出,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科学合理运用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崔亚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关于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的责任和纪律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要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引,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让巡察组能够客观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市委第四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开展巡察,严守职责边界和巡察工作权限,与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优质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张德义表示,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配合完成好巡察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支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工作,积极做好联络、协调等各项保障工作。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坦诚接受,全盘认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3886,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A405号;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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