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委第三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7/20 13:23: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娜很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董红平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搬迁安置办党组书记王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搬迁安置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相关同志,市搬迁安置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近3年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娜很指出,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统计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科学合理运用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娜很要求,市搬迁安置办党组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法措施上紧跟党中央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的责任和纪律要求,市搬迁安置办党组要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引,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让巡察组能够客观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开展巡察,严守职责边界和巡察工作权限,与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优质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王东表示,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安排上来,认真履行政治责任,主动支持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严格遵守纪律,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按时准确提供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搬迁安置工作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搬迁安置办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0879012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A404号;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搬迁安置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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