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科协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4/07/20 13:25: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7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科协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平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卢韬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科协党组书记赵维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科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科协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近3年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李昌平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科协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科学合理运用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李昌平要求,市科协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市科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的责任和纪律要求,市科协党组要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引,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让巡察组能够客观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开展巡察,严守职责边界和巡察工作权限,与市科协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优质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赵维海表示,市科协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带头查找自己和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市科协党组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梳理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动科协履行“四服务”职能职责提升水平、再上台阶。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科协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5833,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A402号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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