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7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平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董红平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春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负责人、近3年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李昌平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领导作用发挥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科学合理运用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李昌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关于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勇于承担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的责任和纪律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要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引,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让巡察组能够客观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开展巡察,严守职责边界和巡察工作权限,与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优质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李春荣表示,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全委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上来,强化纪律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优质高效地为巡察工作做好协调联络、材料提供和服务保障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报告问题;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健全制度、强化保障,促进改革、加快发展,加强团结、树立形象的过程,把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普洱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力量。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发展改革委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5833,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A402号;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