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近日,十四届宁洱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前,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传达了县委书记周强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巡察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有的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党的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禁而不绝;有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清廉宁洱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等。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部门处理。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被巡察党组织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有关部门要统筹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