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次公务接待所附的公务接待函是同一份,不太合常理。”前不久,普洱市江城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曲水镇开展常规巡察时,三笔餐费的报销情况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
“为什么三笔餐费报销所附的公务接待函都是同一份呢?你们把相关的材料先整理出来,我们再仔细研究看看里面有什么‘秘密’。”县委第三巡察组白组长说。
随后,巡察组找到具体经办人进一步核实。
“当天的这三笔餐费分别是接待了谁,请详细说明一下。”
“我记得这一天是接待县直某部门一行10人到我们镇开展相关工作,我参与了接待。”经办人熊某某说道。
“因为是我对口的上级部门来人,我就负责把对方单位开具的公务接待函交给镇财政所做账。后面报账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为了查清这三笔餐费背后的猫腻,巡察组调阅了当天这三笔餐费所用到的单据,并走访了相关责任人。最终所有问题均指向镇财政所出纳余某。随后,巡察组找到余某谈话。
“这三笔公务接待餐费单据你是否认真审核过?”
“我看报账所需材料齐全,没有什么问题,我就做账了。”
“这三笔公务接待餐费所用的接待公函一模一样,你就没注意到吗?”巡察组白组长追问道。
“我记得经办员给了我一张接待函,当时想着是图方便,顺带把另外两餐接待费用也给报销了。”余某结结巴巴地回答。
原来,余某在工作过程中,没有认真学习和了解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对一函只能接待一餐的具体要求不熟悉不掌握,以为只要所需材料齐全,就能报销,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规的。
“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这种‘一函三餐’的报销是违反规定的,属于违规公款吃喝的隐形变异。”巡察组白组长一针见血指出。
巡察组随后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调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还发现余某存在其他违法问题,最终,给予余某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接待餐费退至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随后,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曲水镇存在的公务接待不规范、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力度不够,财务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对曲水镇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并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监察建议,督促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纪律规定,严格对标公务接待规定,深入查找监管漏洞,结合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沈雷 李俊秀 || 责任编辑 马颖)